ISP许可证(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许可证)是从事互联网接入服务(如宽带接入、专线服务等)的法定资质,属于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类别,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(工信部)及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批。
一、发证机构及适用业务
审批部门:
工信部:审批全网ISP许可证(全国范围经营)。
省级通信管理局:审批地网ISP许可证(限省内经营)。
适用业务:
互联网接入服务:为个人或企业提供宽带、专线接入(如小区宽带、企业专线)。
数据中心(IDC)配套服务:为IDC客户提供网络接入支持。
其他服务:VPN接入、网站接入、移动互联网转接服务等。
不适用:
自建自用网络(如企业内部网络)。
基础电信运营商(需申请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)。
二、申请条件
1. 企业资质
主体要求:境内注册公司(外资企业需中方控股≥50%,自贸区试点政策或有放宽)。
注册资本:
全网ISP:≥1000万元人民币(认缴)。
地网ISP:≥100万元人民币(认缴)。
经营范围:需包含“增值电信业务”或“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”。
2. 技术能力
网络设施:自建或租用接入服务器、路由器等设备。
服务器部署:必须在中国境内。
信息安全:具备网络安全防护措施(如防攻击、用户日志留存)。
3. 合规要求
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电信业务违规记录。
不得为非法网站(如涉黄、涉赌)提供接入服务。
三、申请材料清单
| 材料类别 | 具体文件 |
|---|---|
| 企业基础材料 | 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身份证、公司章程、股权结构图(外资需中外方合作协议)。 |
| 技术方案 | 网络拓扑图、IP地址规划、信息安全管理制度、机房或设备租赁协议。 |
| 业务说明 | 业务发展计划(服务范围、用户规模)、服务协议模板(含用户隐私条款)。 |
| 其他材料 | 3名以上技术人员社保证明、域名证书(若涉及网站)。 |
| 外资企业附加材料 | 《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》(工信部审批)、中方控股证明(股权比例≥50%)。 |
四、审批流程
ICP备案(若涉及网站,需先完成备案)。
提交申请:通过工信部提交材料。
审核阶段:
地网ISP:省级通信管理局20个工作日内审批。
全网ISP:省级初审后报工信部,40个工作日内终审。
发证:有效期5年,全国或省内有效。
五、许可证管理要点
有效期与续期:到期前90天提交续期申请,需提供近3年业务报告。
年检要求:每年1-3月提交年度经营报告(用户量、投诉处理、网络安全事件)。
变更备案:企业名称、地址、法人等变更需30日内备案。
注销流程:停止业务需提前30日申请,并终止用户服务。
六、重点合规要求与处罚
1. 合规要点
用户实名制:必须落实用户实名登记(个人身份证/企业营业执照)。
内容监管:不得为未备案网站或非法内容提供接入。
日志留存:用户访问日志需留存至少6个月。
2. 违规处罚
无证经营:罚款10-100万元,没收违法所得,责令停业。
接入非法网站:按《网络安全法》处1-10万元罚款,吊销许可证。
未实名登记:限期整改,逾期未改处1-3万元罚款。
七、特殊情形与政策动态
1. 外资企业
限制:外资比例≤50%,自贸区(如海南、上海)试点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(需单独审批)。
风险提示:外资企业需额外提交《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》,审批周期较长。
2. 与IDC许可证的关系
区分场景:
仅提供网络接入服务:需ISP许可证。
提供服务器托管、租用:需同时申请IDC许可证。
3. 最新政策(2023-2024)
IPv6部署:要求新申请企业支持IPv6网络接入。
网络安全强化:需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(等保二级或以上)。
附:ISP与IDC许可证对比
| 对比项 | ISP许可证 | IDC许可证 |
|---|---|---|
| 适用业务 | 互联网接入服务(宽带、专线) | 数据中心服务(服务器托管、云计算) |
| 技术重点 | 网络接入设备、IP管理 | 机房设施、数据存储与安全 |
| 外资限制 | 中方控股≥50%(自贸区可放宽) | 同ISP许可证 |
提示:
等保测评是网络安全合规的关键,建议提前准备。
若同时提供接入和托管服务,需分别申请ISP+IDC许可证。